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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高考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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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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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又到一年毕业季,朝气蓬勃的你即将告别丰富的初中生活,进入多彩的高中阶段。在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祝你在人生新的成长阶段,谱写出更加美好的新篇章!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你们的成长过程中,不仅有父母、老师的关爱和教导,还有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始终陪伴和保驾护航。

如果你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这几类特殊困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

如果你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所有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醒你,电信、网络诈骗时有发生,而且花样不断翻新。如果收到助学金、贷款、中奖、刷单、退款、理财等内容的短信、电话、微信等,请你不要轻信,及时向老师、家长咨询沟通,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你对学生资助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老师或教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请教,也可以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或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亲爱的同学,请你读完这封信后,分享给你的父母亲友,让他们也知晓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也让他们不再为你的上学费用担忧。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将要步入青年阶段的你重任在肩。希望你不负韶华,不负时代,树立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不懈奋斗的坚定理想,在青春的赛道上拼搏向前、取得佳绩!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5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高考即将来临,相信你一定在刻苦努力,为取得理想成绩全力拼搏。为了让你安心冲刺,我们想告诉你和家人:升学路上如有经济困难,请不用担忧,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为你排忧解难,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实现人生梦想。

入学前不用愁。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可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解决部分生活费,上学期间利息由国家替你支付。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入学时不用愁。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没有筹齐学费,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入学后不用愁。进校后,学校会根据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评定困难等级,确定相应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用来奖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来补贴生活费,临时困难补助用来缓解突发性困难,勤工助学帮你一边赚生活费一边提高实践能力,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服兵役或去基层就业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你,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也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下载),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请你如实填写。另外,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如果你还想详细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请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暑假期间,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会开通热线电话,号码及开通时间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希望你读完这封信后,与你的父母亲友分享,让他们也了解一下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他们消除对学生上大学经济方面的担忧。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预祝你取得理想的好成绩,期望你担当使命任务,争当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让青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绽放绚丽之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中、高考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及四川省藏文学校、四川省彝文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在此政策基础上,省财政再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其中:“特困生”一、二每生每年4500元,三年级2250元,非“特困生”一、二每生每年3000元,三年级1500元。杂费补助三年每生每年1500元

3.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4.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资助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此外,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四川户籍原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费特别资助。

二、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我州平均覆盖面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人数的5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2-3个档次的具体标准)。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般应给予2000元以上的档次。

2.免学费及教科书费。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免教科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3.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全国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6万名。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8.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9.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和住宿费,并可获得生活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补助。具体事宜,可向就读高校进行咨询。

10.新生入学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1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学生。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

1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

    此外,已享受特别资助的四川户籍原建档立卡家庭本专科在校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学费及生活费资助,直到该学段学业结束。

注:具体事宜可咨询州、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附后。

县(市)

联系电话

阿坝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824714

马尔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825633

金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522072

小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787196

汶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222722

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822808

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426613

松潘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235356

九寨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725850

黑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721817

阿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8011265889

若尔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97808

红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663911

壤塘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378532

责任编辑:阿坝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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